自願提繳

:自願參加勞工退休金新制對象有那些?

1.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2.經雇主同意為其提繳退休金之可不適用勞基法本國籍工作者及委任經理人

 

:勞工如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規定時,可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另行

       自願提繳退休金?

:勞退新制係現行勞基法退休制度(舊制)之改制,勞退條例中已明定賦與勞工選擇新舊退休金制度之權利,勞工一旦選擇適用舊制後,關於退休金之一切權利義務自應依舊制辦理。至於勞工得依勞退條例另行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係勞退新制之規定,選擇適用舊制者自無適用。

 

:勞工選擇年金保險後,能否自願提繳退休金?

勞工如選擇參加年金保險,即不能再自願提繳退休金至個人專戶,至另行自願提繳年金保險費並無不可。

 

:勞工自願提繳有何好處?

1.可以節稅。

         2.可增加退休時個人退休帳戶之餘額,提高老年生活水準。

 

:委任經理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時,雇主需否相對提繳6%

雇主得在6%之提繳範圍內另行為其提繳並非強制雇主一定要相對提繳。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提繳退休金有無限制?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自願提繳退休金,僅得個人於6%範圍內自願提繳,事

  業單位不得另行為其提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