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趴=財政地雷+分配不公 ◎林奇璋 2011-1-12 自由廣場
十八趴凸顯兩個核心問題:一、它形同政府財政「地雷」。二、國家資源分配嚴重不公。
在財政方面,銓敘部稱八十四年之後的年資不再適用十八趴…,看起來似乎問題不大,但非如此。舉例說,今年四十五歲的公務員,十八年前(廿七歲)考上任用,八十四年前具有二年年資,當他六十歲退休時,這兩年年資所計算的公保養老給付,即可享十八趴一直到死亡為止。假設他活至八十歲,民國一百三十五年國庫負擔才會消失。但若活至一百歲?還有其他公務員…?因此十八趴問題消失時間會在所有八十四年前進入公務體系的人全部回天家後。在此之前,它會與我們長相左右。
且就長期國家財政而言,每年七、八百億元的十八趴利息,加上軍公教退撫基金鉅額隱藏性負債(新、舊制隱藏負債已三、四兆元,且一年以近千億元財務缺口繼續增加中),直接威脅國家財政狀況—目前一年政府稅課收入也只有一.六兆元而已。雖然去年改制,但其實並不能讓退撫基金免於破產命運,只是讓危機延後爆發。加以近年來各縣市債台高築,國家潛在負債更是高達數十兆。政府無視於財政困難,如今又加大債留子孫規模,我國會不會像歐豬各國(也是厚待公務員)爆發主權債信危機,成為下一隻PIG?
再論退休金資源分配不公,一國兩制。目前公務員退撫平均月退四五六○○元,勞工勞保年金平均月領一二五九四元,僅前者三成(廿八%)。且先前「七五制」更可讓公務員五十歲初領全額月退,公保養老給付可另享十八趴,退休軍公教每年可領一到兩個月年終獎金、三節慰問金…。公務員即使是不等於一般人民,也絕不應高出許多等。
目前財政惡化,對社會弱勢團體的補助都極其有限,一般勞工繳稅一毛也逃不掉,還要擔心失業,卻眼看長久以來另一族群退休者每個月領高額利息及退休金,當然會產生強烈的剝奪感。政府高層實不應再漠視中、下階層民眾的困境與感受。
(作者為美國精算師F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