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 勞工不如公僕         林奇璋  2010-7-17  自由廣場/自由時報 

 

立法院十三日通過修正「公務員退撫三法」,公務員領取月退俸的門檻由現行的「七五制」提高為「八五制」,設有十年過渡期。

 

銓敘部宣稱,八五制修法一年可為國庫省下約三十四億元;十八%改革每年可以省下二十億元公帑。但這些「節流」,相較於軍公教退撫制度三、四兆的隱藏性負債,仍是杯水車薪。雖然提撥比例從十二%提高到十五%,不失為改善基金財務結構之計。但長期來看,這些手段其實並不能完全改善退撫基金財務結構,未必能讓退撫基金免於破產命運,充其量只是讓危機延後爆發罷了。而這些財務問題又是誰造成的?為何只由「未來人員」承擔?解決方法,有否考慮前後邏輯的一致性,世代的公平性?尤其銓敘部表示未來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為七十五%到九十五%之間,這些高所得替代率,仍與勞工四十至六十%有明顯落差,公、私部門間相對不公平性,主管部院又如何面對質疑?

 

無論如何,這些措施至少能為退撫基金的運作多爭取一些時間,讓它有機會朝更穩健、多元、透明的方式來經營。尤其在歐洲面臨主權債信危機,歐洲國家各自提出財政緊縮政策的氣氛下,紛紛修改其退休辦法。上週四(

七月八日)希臘國會通過新法案,一改過去員工在五十歲前就可以退休領取優渥的退休金現象。新法案把退休年齡統一延後至六十五歲,並且改變計算方式,大幅調降領取的退休金。法國十三日部長會議也通過退休改革法案,將法定退休年齡從六十歲延長至六十二歲;宣稱新制中的退休年齡六十二歲仍低於許多歐洲國家,強調人口結構改變,預期壽命拉長,民眾應體認延長工作年齡的必要性。IMF也建議西班牙立即施行退休金改革方案。

 

因此,除了這次的改革,也盼望能帶動其他相關制度改革,如軍人、教師退撫、國營事業員工退休制度。運用爭取到的成果、時間,再接再厲,讓我國整體退撫制度更加完善合理。

 

(作者為精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