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 勞工不如公僕 ◎ 林奇璋
立法院十三日通過修正「公務員退撫三法」,公務員領取月退俸的門檻由現行的「七五制」提高為「八五制」,設有十年過渡期。
銓敘部宣稱,八五制修法一年可為國庫省下約三十四億元;十八%改革每年可以省下二十億元公帑…。但這些「節流」,相較於軍公教退撫制度三、四兆的隱藏性負債,仍是杯水車薪。雖然提撥比例從十二%提高到十五%,不失為改善基金財務結構之計。但長期來看,這些手段其實並不能完全改善退撫基金財務結構,未必能讓退撫基金免於破產命運,充其量只是讓危機延後爆發罷了。而這些財務問題又是誰造成的?為何只由「未來人員」承擔?解決方法,有否考慮前後邏輯的一致性,世代的公平性?尤其銓敘部表示未來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為七十五%到九十五%之間,這些高所得替代率,仍與勞工四十至六十%有明顯落差,公、私部門間相對不公平性,主管部院又如何面對質疑?
無論如何,這些措施至少能為退撫基金的運作多爭取一些時間,讓它有機會朝更穩健、多元、透明的方式來經營。尤其在歐洲面臨主權債信危機,歐洲國家各自提出財政緊縮政策的氣氛下,紛紛修改其退休辦法。上週四(
因此,除了這次的改革,也盼望能帶動其他相關制度改革,如軍人、教師退撫、國營事業員工退休制度…。運用爭取到的成果、時間,再接再厲,讓我國整體退撫制度更加完善合理。
(作者為精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