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年進帳只有一兆         自由時報     20061231 星期日

林奇璋

對於自由廣場十二月二十七日不是三兆是八兆》與二十八日《十八趴也有受害者》,說明如下:

一、無論三兆或八兆,兩者皆對。猶如辦房屋貸款,借三千萬,但因三十、四十年分期付款償還,利息因素讓你總共付了近八千萬。二者價值相同,只是後者將時間因素(利息)列入考量。重點是我們負擔得起嗎?

二、銓敘部認為思考公教退休所得合理化,並符合社會公義時,應想到「合理又不超過現職人員在職薪資所得」,以及如何「節省支付公教人員退休給與」,作為推動改革基本前提等,筆者以為上述原則正確,但實務上應節省及支付多少才算「合理」等等,涉及國家資源分配問題,應是客觀標準而非主觀認定。軍公教退休金總支出無論是三或八兆,當全國一年的中央政府稅收只有一兆多時,人民頭家該如何客觀分配才「合理」?猶如月領萬元養活一家五口人,應以誰的標準「合理」分配?

三、有關《十八趴也有受害者》,我國公務人員退撫金制度有「一次給付」與「月退休金」兩種選擇,猶如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理論上二者價值應相等,無所謂受害者。但實際上二者存在先天與後天「不平等」,如作者所言吃月俸者可以跟著現職公務員調薪等後天不平等,這仍是整體「軍公教退休金制度」問題之一環。是制度害人,非十八趴害人。

軍公教退撫制度如退休年齡、所得替代率、領雙薪、薪資內含如「本俸、加給」等整體制度設計,才是應注意焦點。人民頭家支持改革,但更期盼的是整體考量的改制方案。(作者為FSA美國精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