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一把尺,衡量退休金給付
---評所得替代率與軍公教退撫制度
陳水扁總統四日在「2005青年國是會議」中,針對軍公教人員18%優惠存款改革作出宣示,並責令各相關部門研議將薪資所得替代率(替代率)調降到90%至95%以下,以維社會公平。何謂替代率---即將「退休後每月所得退休金」除以「退休前每月薪資所得」的比例。但替代率目的為何?如何規劃、作業?配套措施為何? 筆者提供在美國的實務工作觀點。
何謂“所得替代率”?
無論政府或企業界在規劃設計退休金制度時,必須有一整體目標---即提供公務員/勞工多少退休金才是合理?此即替代率的由來,因其是退休後生活品質的重要指標。一般歐美國家老年退休制度,替代率皆設在60%~70%(or 75%)算是合理範圍(如:退休前每月薪資$50,000,退休金每月領$30,000~35,000),即能讓退休人享受與退休前相同品質水準的生活。為何非100% ? 原因如下:
1. 有些相關費用不再支出(置裝、交通費、交際費…)
2. 所得稅負較低(因無工作或所得較低)
3. 其他:不用再繳公、勞保費…….
所得替代率是衡量整體退休金給付正確、有效的一把尺
替代率是衡量整體退休制度合理性標準,原因是:
1. 提供適當品質生活水準,避免過猶不及:替代率太低(如:30%),造成貧窮,退休人員所得不足,影響生活品質,替代率太高,則造成成本嚴重負擔。
2. 人力資源合理運用,避免人才反淘汰現象: 當替代率超越某種程度(甚至百分之百)時,還有誰願意繼續留在工作崗位?豈非違背政府或企業辛苦培養人才的初衷及造成寶貴資源的浪費?
3. 退休生活的規劃:藉由替代率,公務員(或勞工)可適時作退休生涯或理財規劃。
4. 財政資源、成本負擔:替代率太高則易形成資源、成本浪費。
替代率是一整體觀念、非各自目標
上述合理替代率60%~70%是整體目標,即各種退休制度給付(如公務員:公保+退撫+其他…;勞工:勞保+勞退新/舊制+其他…)加總起來應達成此一目標。例如公務員公保若已提供老年給付20%替代率,則退撫制度只需提供剩餘40% (60%-20%)即可,無需單獨提供60%。因現代社會為老年提供多層次保障(如公勞保、退撫、新制….),60﹪替代率應是一最後目標,而非由單一制度目標,制度設計時應一併考慮所有各項退休給付,否則加起來即易超越100﹪,失去合理性,並造成政府沉重負擔。
制度設計由上而下,非由下而上
由此觀之,設計制度時考慮順序為:
{C}1. {C}人力資源政策運用:考慮國家人口結構,制定退休年齡。
2. 訂定適當“替代率”(如60﹪~70%)。
3. 各單一制度應如何配合產生應有的替代率?(如公保20﹪、退撫40%…)
4. 其他考量:提早、延後退休處理…等。
我國各項退休制度(包括公保、軍公教退撫制、勞退新制….)設計時,大致上是採由下而上方式(即各制度各自訂替代率…),造成最後結果極大差異,甚或一國兩制。過程中不同的是,民間企業因雇主負擔成本,直接反應,較不易形成浪費;軍公教透過政府、政治人物規劃,最後成本總是由納稅義務人負擔,過程較不透明,易形成資源扭曲的現象。
身份 |
勞退 |
新制 |
軍公教退撫 |
退休年齡 |
60歲 |
60歲 |
50~55歲 |
服務年資 |
30年 |
30年 |
30年 |
自提比率 |
0% |
6% |
2.8~4.2% |
退休前薪資 |
$50,000 |
$50,000 |
$50,000 |
月退休金金額(終身俸) |
$5,750* |
$11,500 |
$30,000 |
替代率 |
11.5% |
23.0% |
60.0% |
*上述計算只比較勞退新制與退撫制度,未考慮勞保、公保老年給付 |
由上而下整體觀之,才能避免軍公教退休制度「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象。在修正軍公教人員「八五版改制」或取消18%利率的問題之前,政府應通盤考量整體社會退休辦法的公平合理問題。在資訊未透明公開情況下,極易產生快速、片面答案。唯有在整體制度架構合理、資訊公開透明、立法完善環境下,社會資源才能擺脫扭曲達成有效的運用。期盼藉由這次陳總統關切軍公教退撫制度,全民合理檢視目前制度之缺失,才能有效導正資源扭曲,達成社會公平。
林奇璋 精算師(FSA,EA美國財政部退休金簽證精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