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儲蓄保險制」的國民年金

將造成新的「全民樂透運動」

                                                                                   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

 

經過「全國社會福利會議」討論的國民年金法草案,究竟應採「儲蓄保險制」或「社會保險制,各方一直未有共識。依政府先前規劃,每個被保險人擁有一個個人帳戶,政府另管理一個公共帳戶。開辦時每月保費為七百五十元,保費自付百分之八十部份(六百元)進入個人帳戶,由政府負擔百分之廿部份歸公共帳戶。「儲保制」六十五歲按月領取老年年金,先從個人帳戶提領三千元,個人帳戶領完後不足數,再由公共帳戶補足到三千元支應。如此除了由政府負擔百分之廿部份外,預估政府財政負擔較輕,甚至於零。而據報載最近消息指出,行政院未來國民年金制度確定將採「社會保險制」。

 

 

筆者無意在此隨聲附合或大肆抨擊,但在社會各界討論時,願提供一些被遺忘之思考邏輯,畢竟它是一件國家大事。經建會能將如此複雜的精算問題(每月保費$750….65歲按月領$3,000)計算得出,不愧人才濟濟,也對政府能力深表肯定。但技術歸技術,畢竟複雜的計算中不能忽略了「人」的考量,這也是傳統精算與財務人員較難掌握的部份。在個人帳戶制下,錢入誰的帳,誰就擁有它,誰就有權利、責任去支配它,並應承擔它的風險。政府固然可規範人民選擇限制以規避風險:這是理想,實務上卻不切實際,開放個人帳戶的投資選擇權是一條不歸路。要討論「儲保制」本質,重點之一是「道德風險」。舉一例,今天張三有1萬元投資,假如政府告知:保證平均每年給予5%利率,如投資報酬超越5%,超越部份亦歸張三所有;試想會有什麼結果?在政府保證5%下限之上,希望無窮,過程中張三一定追求最高風險、最高報酬的投機管道,以求遠超越5%可能;反正賠了錢,政府有最低保證報酬率,多賺了則放入自己口袋。如此將鼓勵「全民皆賭」,政府負擔絕不是表面的預估數字而已。它除了需負擔全民賭輸的債務外,更大的危機在全民道德風險。這種現象實與「買樂透」無二樣,人人抱「一夕致富」希望,反正輸了無大礙,政府最終會保障最低報酬,形成病態社會投機現象。而負責任的政府尤其應該小心謹慎,勿讓一般大眾誤以為政府會貼補投資/投機。如果大眾相信政府的補貼政策會支持投機,他們就會更冒險。如果民眾知道採行魯莽或不負責任的投機政策的後果,不是毀滅,而是政府補貼的話,社會大眾怎會小心謹慎呢?國民年金採「社保制」,未來財政「風險」固然應列入考量,但採「儲保制」卻會帶來更大的危機即人民的價值觀與「道德危機」。

 

 

也有人提議:既然貼補會造成道德危機,不如降低貼補金額。補貼多有道德危機;補貼不足,依然有老人經濟危機,形成社會不穩定漩渦現象,如此「儲保制」將失去原始國民年金意義。難道社會該讓投資不當的民眾繼續暴露在街上行乞、挨餓受凍狀況下,這豈能算是一個健全的社會?衡諸台灣現實狀況,主導國家財經政策的政府,股市崩盤時,真能無視於危機牽動廣大的社會政治嗎?這時勢將有另一股國民年金需求,產生第二代國民年金,形成新一代拯救第一代國民年金局面,如此循環下去…。

 

 

 

除上述外,儲保制亦有下列缺點:

遺產:在個人帳戶內,如果有人過世,錢多半留給下一代,錢跑出制度之外,將變成一個漏洞,多餘的流出但不足之數卻由政府填補,總結到時一定是整個社會的稅收制度要付出,這應非國民年金本意。。

 

 

經建會擔心目前平均每八個人養一個老人,下一代平均每三個人養一個老人(人口老化)問題,這是假設退休年齡固定在某個年齡(65)前提下。在未來經濟社會中,期望壽命延長狀況下,伴隨而來是受教育時間拉長、投入職場年齡相對延後,每人顯得「相對年輕」;人活的長就做久一點,邏輯上說得過去,因此制度上需建立一(聯動調整)機制index來解決。面臨死亡率的降低,如果設計上能把退休年齡建立動態彈性調整機制,如:每隔幾年則正常退休年齡延後一歲,就等於一個index,就不會形成未來三個人養一個老人問題,國民年金也不至於破產

 

 

以歐美國家實施多年經驗,「社保制」或許有政治上難以調高費率的考量,也不是一個完善的制度,但卻是在眾多可選擇方案中,問題、爭議較少的一種,也較符國民年金的精神、目的。國民年金制度的存在意義,即是社會團結、所得重分配及照顧弱勢族群。在一個偉大國家裏,社會的公民彼此之間的關係,除了經濟利害之外,還有道德責任。即使再進步富裕的社會,只要有人路上行乞、挨餓受凍,都不能算是一個健全的社會。「社保制」即使面臨危機,但它的理想仍為歐美大多數國家所採用、接受。因此行政院未來國民年金若採「社會保險制」,應是較正確的一步。

 

 

林奇璋   精算師(FSA,EA美國財政部退休金簽證精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