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璋》勞保不是短期政治籌碼       中國時報  2016.10.14  林奇璋(作者為精算師)

 

從民國95年實施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43900元,今年5月調高到45800元。新政府擬參考OECD國家平均薪資1.5倍為基準,再把上限提高至58100元。10年未見調漲,1年內考慮調2次共32%。筆者認為應有以下考量:

 

一、終身薪資納入考量:過去採取部分期間投保薪資(目前最高60個月)計算,已產生許多投機案例;平日高薪低報,屆退再拉高投保薪資,形成薪資前低後高現象。為防堵此道德風險,政府既然打算把計算基準拉高到120180個月;長久之計,何不將勞工在市場上貢獻、終身期間的薪資一起納入,更顯完善。

二、投保薪資按指數調整Indexed:終身期間薪資納入考量,可達3040年,涵蓋不同階段景氣榮枯。因時間、物價不同存在長期風險,應仿效國外年金制度將終身投保薪資「按指數調整」。

三、長期法定公式或參考依據:薪資上限事關勞工退休生活,數十年後制度依然會存在。未來因應社會經濟環境變遷,上限如何「自動調整」,依據為何?政府應有法定公式或參考依據。

四、利用薪資高低進行給付重分配:既然參考OECD國家高標準以平均薪資1.5倍做為基準,是否也應仿效OECD國家進行制度內財富重分配;防止劫貧濟富、制度汙名化。

 

由於勞保預計116年破產,不管是由國庫挹注資金或調高薪資上限,必須短期內增加財務收入。但調高薪資上限,對財務而言是兩面刃。短期間會增加收入,可延長基金經營年限,讓制度獲得喘息時間,使政府修改制度得以永續發展;但長期也會擴大給付支出。政府應同時考量長期如何維持收支平衡、永續自給自足。且調高薪資上限也攸關勞工未來老年給付計算,與長期經濟環境等息息相關,非單一議題。政府應整體考量,保持邏輯一致性,避免世代間說詞不同。薪資上限是制度邏輯下的一個環節,既非目標,也非短期政治籌碼。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1013005462-26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