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為了捍衛十八趴政策,不加查證即隨便對外發言「勞工所得替代率可達一○二%…」,斲喪公信力。筆者相信「真實數字會說話」,特彙整制度差異,將性質相近者放一起,提供人民一個可客觀比較、易懂的基礎。
表中數據全為九十八、九十九年平均值。根據去年底經建會公布的數據,全國民眾平均薪資是每個人四萬四四五三元,這數據包含年終獎金、分紅…。全國軍公教平均薪資約在六萬元左右。退休勞工有勞保年金、勞退新舊制。九十四年實施之勞退新制,因領取人數不多,金額太少,故不列入計算。退休公務人員有月退俸、公保養老給付、十八趴、年終獎金、子女教育補助、公務員調薪時月退俸跟著一起調…,這全是公務員依制度可領取的,並無不「法」。
現在公務員的薪資、到完備的退撫制度,已享有比一般民眾更優渥的待遇;且之前軍教薪資幾乎免稅,直到日前才改革取消免稅。軍公教人員工作穩定,可以享受水電減半及子女學雜費減半等優惠政策。而一般勞工照樣起早爬晚努力工作,在不景氣及如此高失業率情況下還擔心淪為「失業一族」,卻眼睜睜看著長久以來退休軍公教每個月領高額利息及退休金、年終獎金、三節慰問金;甚至退休後轉業領取「雙薪」等現象,相對剝奪感便油然而生。
姑且不論對特定族群十八趴「信賴保護」是否神聖不可侵犯,政府財政負擔、社會資源「分配正義」、族群和諧與生命共同體更是我們的核心價值。馬總統可以不改十八趴,但不能不面對制度公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