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破產,政府是否該負起「撥補、最後支付保證」,眾說紛紜。筆者提供個人在美的精算工作經驗,釐清問題並作改制整合參考。
全世界都面臨人口老化問題,年老退休是每個人皆無法避免現象。議題複雜,又涉及長期規劃,因此有必要動用國家力量建立一套社會保險全民退休制度;美國社會安全體系Social Security中OASDI即是此種產物。在社安制度下,提供全民基本退休生活保障。有「工作」收入者皆強制納保,包括軍、公、教、勞工等,財務自給自足為基本原則;且制度設計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制度類似受教權與兵役義務,人人平等全國統一。美國三億多人口在社安制下退休金只有帳號,沒有身分差別。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同雇主依法提撥款項全匯流入一個大水池。而各企業主或政府可另自行增訂較優渥的職場退休金辦法,提供優惠福利。
而我國二三○○萬人口因時空背景,不同工作人口於不同時間建立不同制度。軍公教有軍保、公保,勞工有勞保,無工作者有國保,另有農保…。各制度不但無所得重分配功能,費率公式不同,給付條件差異更大。例如公保老年退休給付可享十八趴、法律條文有「政府保證、撥補」保障,目前唯有勞保、國保、農保無此保障條款。之前財政單位聲稱:「目前政府財務困難,且勞保基金屬於社會保險,應該自給自足,公保有政府保證、撥補,因政府是雇主…」,實在是觀念錯誤。因為上述所有不同身分的社保,應該有相同法源,在「唯一」的社會保險下,退休保障只有一個制度,由政府統籌管理,各帳戶差異只在收付款項數額高低而已。
全民基本生活都應該受保障,先進國家社會保險只有一個制度,提撥的雇主容或不同,但都屬社保範疇,遊戲規則統一。我國卻分割成軍、公、勞保、農保、國保…。軍公教單獨「特保」,「特權階級保險」嗎?又強調政府是公保「雇主」,才有政府保證、撥補。財政單位這些「技術性」說法都無法成立,更違反價值觀與社保精神。
對勞工而言,勞保是政府開辦的,凡有工作的都強制納保、依法繳費,並由勞保局統籌運用投資,人民無權拒絕且必須參加受其規範。九百多萬勞工對台灣經濟貢獻絕不輸於六十萬軍公教,今天勞保危機延燒成社會對立,全然是政府造成,長年將國家資源偏差分配獨厚自己。無論過去是何原因,勞保同屬強制參加的社會保險,卻不保證或撥補,實難撫平人心。
日前行政院發布新聞,承諾修法建構健全勞保制度,並將政府撥補周全入法,這是正確的第一步。過去不管是高官自肥或是制度設計缺失,也不管哪個族群團體,未來十五年都面臨先後的破產窘境。若不改革,勞保、特保都沒有未來。不只是牛肉麵、陽春麵的差別,而是沒得吃的差別。社會是共榮共存的,任何資源扭曲濫用都無法持久,現今該是社保制度整合,並設計所得重分配功能的時候了。